国际关系学院对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名额见附件1。
二、学生获助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叁)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叁、助学金项目
1.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特别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3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2.有美助学金。资助对象、标准及资助条件详见附件2。
四、工作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