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对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19】94号文件要求,学院启动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叁、名额及奖励金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校下达我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五、评选要求
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应以我院教育与学位委员会成员为主,同时我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代表各一名,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1)文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2)理工科以正式刊出或正式录用通知为准;(3)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厂颁滨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六、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学生个人申报,导师审核推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组织专家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示。
2.9月17日前,申请学生向学院学工办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19级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2)《初评推荐学生的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zhangth7@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201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纸质版送至珠海校区海滨红楼9栋105室
附件:1. 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初评推荐学生的汇总表
?????????????????????????????? 国际关系学院学工办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56-366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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