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对于做好2019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现拟开展2019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减免标准
(一)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学生,可提出全额减免学费。
特困等级的建档立卡户学生;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可提出半额减免学费。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对于做好建档立卡本科生和研究生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30号)的文件精神,广东户籍建档立卡户全日制学生可予以全额减免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