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做好2024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对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和《中山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中大学生〔2017〕20号)等有关资助工作制度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学年学生减免学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减免标准
(一)减免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及专项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硕士研究生。
(二)减免标准
1.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全额减免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全额减免学费。
2.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优抚家庭子女,来自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为救济金者,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可申请半额减免学费。
二、减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