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助学金评定办法
?助学金是由政府、学校、社会或个人出资设立,体现了党和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院本科生(不含委托培养、港澳台生、留学生)。
第一条? 助学金的种类、资助金额及资助人数
(一)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在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资助人数由学校统筹下达。
(二)学校助学金(又称学费减免)。由学校从本科学费收入中提取设立,资助金额及资助人数视当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人数及总体资助情况确立。
(叁)捐赠助学金。由社会各界出资设立,资助金额、学生类别及资助人数由捐赠者及学校双方协商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