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有力保障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根据《中山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 一、评选对象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 二、参评条件
??? 参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六)申请捐赠助学金须满足资助方提出的其他条件。
??? ?叁、工作程序
??? (一)评选原则
??? 学院(系)应综合考虑学生本年度已获资助情况,包括校外资助(含生源地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励志型奖学金等,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合理分配助学金名额。助学金名额分配应对一年级新生予以适当倾斜。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仅可获评一项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最多可获评不超过两项助学金。
??? (二)评选流程
??? 1.学生申请
??? 申请本科生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助学金书面申请,并按相关评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附件2、附件3)及中山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如捐赠助学金项目有相应指定的汇总表,院系须一并填写。。
??? 2.学院(系)初评与公示
??? 学院(系)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 在公示期期间,学院(系)学生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如收到异议材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完成公示程序后,学院(系)将本单位本科生助学金评选结果信息填入《中山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报学生处。
??? 3.学生处审核和公布
??? 学生处对各学院(系)报送的助学金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召开处务会对复核结果进行审议。学生处对审议通过的名单予以公布。国家助学金获助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捐赠助学金获助名单由捐赠方确定。
??? 四、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的时间及方式
??? 申请同学在2017年10月24日(星期二)前提交本人助学金评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请发送至邮箱zhangth7@mail.sys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项目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包含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等,提交至珠海校区海滨红楼9栋105室国际关系学院学工办。
??? 五、其他事项
??? (一)杜绝出现材料不全、填写错漏、申请书或感谢信称呼错误、信息失实、未落款签名等情况。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影响学生最终获评结果。
??? (二)2016学年获得续评类助学金(且尚在有效资助年限内)的学生(名单见附件4)如已在2017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可继续申请同项助学金。如因家庭经济状况改善而未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申请的,须提交个人签名的情况说明。放弃申请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可再申请其他助学金项目。
??? (三)如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出现名额剩余或其他问题,学院将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以便做好全校各院(系)之间的调配。
?? (四)联系人:张老师,0756-3668252,zhangth7@mail.sy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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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国际关系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际关系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条件一览表
3.中山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评选相关表格
4.国际关系学院2017-2018学年续评助学金学生名单
5.中山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助学金项目汇总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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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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