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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对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公益服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班级: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2017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建各班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和公益服务申报评审小组和学院奖励工作小组

各班级班长公开组织不少于7名同学代表(各班级代表总数应是单数,代表应考虑班干、普通学生、男女性别比例)组成班级评审小组,选出小组负责人,通过正式渠道(群邮件、蚕蚕群)向班级公示(尤其要注明小组负责人和负责人邮箱),公示后上报工作联系人苏弘亮。9月27日前,各班级完成此项工作。

学院奖励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国际关系学系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代表组成。

二、提交奖学金综合测评加分申请、公益服务申报和纸质版证明材料

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国际关系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方案》,依据综合测评方案,按照附件《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格式,填写个人加分申请,于9月28日前发送到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人邮箱。如有加分项是晚于此时又在奖学金最终确定前发生,可申请提出加分。并同时填写《公益服务申报表》,发送到本班评审小组负责人。要求各位申请同学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于9月28日前提交给评审小组(如因为缺乏证明材料,而又无确切证明不予加分,结果自负)。

叁、班级评审小组公示加分申请汇总和公益服务申报汇总情况

评审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小组进行加分申请和公益服务申报的汇总,于9月30日通过正式渠道向班级公示。各位同学在汇总公示后,如有调整,可于10月1日24点前,向小组负责人反馈。逾期不接受任何调整。

四、班级评审小组审议加分申请和公益服务申报

9月28日开始,各班级评审小组召集现场讨论,逐条审议每位同学的加分申请,对于不同意的加分项,请分别列明理由。9月30日前,完成审议。

五、各班级综合测评和公益服务公示

班级完成审议后,即刻对班级评审小组审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班级评审小组公开反馈。公示结束后,班级评审小组负责人于10月9日前发送《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班级汇总版至联系人苏弘亮学院评审小组最后依据综合测评方案,结合实际,对综合测评的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六、其他事项

交换生、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应同时按照工作时间要求提交综合测评加分申请和公益服务申报。以免影响后续交换生、港澳台侨留学生特定奖学金的评选。

联系人:苏弘亮, 11846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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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25日